解读湖北恩施2013中考考试《语文》说明
Ⅰ考试性质
初中毕业生语文学业考试,是基于《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的义务教育阶段的终结性考试,考试的目的是全面、准确地反映初中毕业生在语文学习方面所要达到《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所规定的初中阶段语文学业水平的程度,考试结果既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也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的重要依据之一。
Ⅱ命题依据
语文学科学业考试命题的主要依据是《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教育部关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考试与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2005]2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中小学评价与考试制度改革的通知》(教基[2002]26号)《教育部教基司2005年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实验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命题指导•语文》;恩施州2013年中考工作实施方案》。
Ⅲ命题原则
1.正确体现学业考试的考试性质。命题符合《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内容和要求,达到《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规定的学业水平。考虑不同层次、不同发展状态的学生实际,客观、公正地反映每一个学生的语文学业水平,使语文考试最大限度地为每一个学生服务。
2.科学表达语文素养的考试述求。命题以全面考查学生的语文素养为宗旨,处理好课程目标中三个维度的关系,注意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交融、整合,体现语文课程目标的整体性和综合性。语文学业考试注重考查语文的积累,重点考查学生的理解与运用能力、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探究新知识的能力,对情感态度价值观的考查有机地渗透在具体的考查内容中,真实、全面地反映初中毕业生语文学习所达到的水平,促进语文素养的形成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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